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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五週仲可唔可以做藥物流產?發布時間:2025年8月4日

來源:深圳博愛曙光醫院2025年8月4日浏覽:470次
好多女性喺意外懷孕之後,都會考慮用藥物流產嘅方式終止妊娠。但係,藥物流產並唔係幾時都可以做嘅,特別係懷孕週數較大嘅情況下。咁,三十五週仲可唔可以做藥物流產呢? 我哋一齊嚟睇下專業嘅解答。

首先,藥物流產通常適用於懷孕49日(約7週)以內嘅情況。隨住懷孕週數增加,藥物流產嘅成功率會降低,而且風險亦會增高。三十五週已經屬於懷孕後期,絕對唔適合再做藥物流產。呢個時候,胎兒已經發育到較大嘅程度,強行使用藥物終止妊娠可能會導致嚴重出血、感染,甚至危及生命。

三十五週仲可唔可以做藥物流產?

如果懷孕已經超過藥物流產嘅合適時間,但又需要終止妊娠,應該點做呢?通常醫生會建議手術方式,例如引產手術。但係,三十五週已經接近足月,胎兒已經有較高嘅存活率,所以醫生一般唔會建議喺呢個時候終止妊娠,除非係醫學上嘅必要情況(例如母體健康受到嚴重威脅)。遇到呢種情況,最好盡快搵專業婦科醫生評估,制定最安全嘅方案。

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專家提醒,藥物流產有嚴格嘅時間限制,一定要喺懷孕早期(7週內)進行,並且必須喺醫生指導下使用。自行購買藥物或延誤處理時間,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。如果有任何疑問,建議及早到醫院檢查,確保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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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以上資訊可以幫到你,如果有更多疑問,建議盡早尋求專業醫生嘅幫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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